華東理工大學2023年招收臺灣地區高中畢業生簡章
日期:2023-01-06 07:05:32
來源:省教育考試院
關鍵詞:招生簡章
華東理工大學2023年招收臺灣地區高中畢業生簡章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依據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的精神及教育部有關規定,2023年華東理工大學繼續依據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以下簡稱學測)成績招收符合條件的臺灣地區高中畢業生。除依據臺灣地區學測成績招收臺灣學生外,我校還通過華僑港澳臺聯合招生考試(全國聯招)錄取臺灣學生。
一、報名條件
1.擁護“一國兩制”和國家統一,持有《臺灣居民居住證》或《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以及在臺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參加2023年學測的臺灣高中畢業生。
2.申請理科專業考試科目需包含語文、數學A、英文、自然四門考試科目,學測成績要求為:語文、英文均達到均標級,數學A達到前標級;申請文理兼收專業考試科目需包含語文、數學A或數學B、英文、社會或自然四門考試科目,學測成績要求為:語文、英文、數學A或數學B均達到均標級。
3.考生所持證件須與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內。
二、招生人數與招生專業
我校2023年招收臺灣地區高中畢業生計劃為15名(含38個專業)。若生源情況較好,可適當增加招生計劃,多錄考生。
申請者可以在我校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中選擇6個專業作為專業志愿,招生專業及科類詳見附件“華東理工大學2023年招收臺灣地區高中畢業生專業目錄”。
三、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截止時間:3月31日。符合上述“報名條件”的考生登錄祖國(大陸)普通高校依據臺灣地區學測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系統(網址:https://www.gatzs.com.cn/z/tw/ )進行報名?忌毎凑找筝斎雮人信息,上傳個人證件、電子照片、學測成績、考生誠信承諾書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績查驗授權書,以及中學階段課外活動、社會活動、個人興趣特長和獲獎證書等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報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報名截止后,考生原則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忌鷳獪蚀_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
因新冠肺炎疫情原因,在報名時《臺灣居民居住證》或《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正在辦理中,可先在報名系統(https://www.gatzs.com.cn/z/tw/ )正常報名,但最遲須在5月1日前辦理完成并登錄系統補傳及填寫證件信息,逾期視為放棄報名及錄取資格。
本次報名無需郵寄申請材料。
四、材料初審及面試
我校對考生網上提交的報名材料進行初審,根據初審情況確定面試入圍名單。4月中旬考生可登錄報名系統查詢初審結果。
我校組織專家組對面試入圍的考生進行面試。面試將采取網絡面試,面試時間初步安排在4月22日(星期六)。面試相關安排將提前通過電子郵件、我校本科招生網網上公告等方式另行通知。
我校不收取任何報名考試費。
五、錄取
我校將根據考生面試情況擇優錄取。
考生須于5月15日至19日期間登錄系統查詢本人錄取情況,進行錄取確認。逾期未確認的考生視為放棄錄取資格,且不得參加征集志愿報名。
在招生計劃未完成等情況下,學校將通過征集志愿進行補錄?忌5月21日至31日期間進行征集志愿報名。關于征集志愿的相關安排另行通知。
我校預計于7月下旬統一發放錄取通知書。
六、入學與體檢
新生持加蓋我校公章的《錄取通知書》并按指定的時間到學校報到。具體事宜屆時詳見隨錄取通知書郵寄的《華東理工大學2023級本科新生入學須知》。
新生入學報到時,所持有出入境證件的有效期應與學習期限相適應,至少有效期一年。
新生入學后,由學校組織進行身體檢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學資格;僅專業受限者,可以商轉其他不受限專業。各專業體檢限制要求詳見我校本科招生網發布的《招生專業(類)及體檢限制》。
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按照教育部等六部門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和培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地區學生的規定》(教港澳臺〔2016〕96號)和《華東理工大學關于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地區學生招收培養的規定》進行管理。
七、聯系方式
徐匯校區地址:上海市徐匯區梅隴路130號老圖書館200室,華東理工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郵政編碼:200237)。
本科生招生辦公室電話:+86-21-64252425 傳真:+86-21-64253762 電子郵箱:bkzsb@ecust.edu.cn
港澳臺事務辦公室電話:+86-21-64252907 傳真:+86-21-64250735
八、監督與責任追究
1.本次招生接受校招生工作監督小組監督,確保招生過程做到標準明確、辦法公開、程序規范。
2.學校設立監督電話,接待來電來訪,全面接受社會監督。監督電話:+86-21-64252688。
3.在報名、考試等環節出現違規行為的,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確定的程序和規定處理。持虛假材料報考者一經核實,將取消當年報考資格,已被錄取的,取消其錄取資格。新生入學復查時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九、本招生簡章由華東理工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和港澳臺事務辦公室負責解釋。本招生簡章未盡事宜,按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依據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辦法執行。
華東理工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華東理工大學港澳臺事務辦公室
2022年12月
附件: 華東理工大學2023年招收臺灣地區高中畢業生專業目錄
序號 | 院系名稱 | 招收專業 | 專業限制 | 學制 |
1 | 商學院 | 經濟學 | 文理兼收 | 4年 |
2 | 商學院 | 金融學 | 文理兼收 | 4年 |
3 | 商學院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文理兼收 | 4年 |
4 | 商學院 |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 理科 | 4年 |
5 | 商學院 | 工程管理 | 理科 | 4年 |
6 | 商學院 | 物流管理(供應鏈方向) | 理科 | 4年 |
7 | 商學院 | 工商管理 | 文理兼收 | 4年 |
8 | 商學院 | 市場營銷(大數據營銷) | 文理兼收 | 4年 |
9 | 商學院 | 人力資源管理 | 文理兼收 | 4年 |
10 | 商學院 | 會計學 | 文理兼收 | 4年 |
11 | 商學院 | 財務管理 | 文理兼收 | 4年 |
12 | 社會與公共管理學院 | 社會工作 | 文理兼收 | 4年 |
13 | 社會與公共管理學院 | 行政管理 | 文理兼收 | 4年 |
14 | 社會與公共管理學院 | 公共事業管理 | 文理兼收 | 4年 |
15 | 藝術設計與傳媒學院 | 工業設計 | 文理兼收 | 4年 |
16 | 藝術設計與傳媒學院 | 風景園林(景觀建筑規劃方向) | 文理兼收 | 4年 |
17 | 外國語學院 | 英語 | 文理兼收 | 4年 |
18 | 外國語學院 | 德語 | 文理兼收 | 4年 |
19 | 外國語學院 | 日語 | 文理兼收 | 4年 |
20 | 法學院 | 法學 | 文理兼收 | 4年 |
21 | 化工學院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理科 | 4年 |
22 | 生物工程學院 | 生物工程 | 理科 | 4年 |
23 | 生物工程學院 | 食品科學與工程 | 理科 | 4年 |
24 | 生物工程學院 | 食品質量與安全 | 理科 | 4年 |
25 | 藥學院 | 制藥工程 | 理科 | 4年 |
26 | 藥學院 | 藥學 | 理科 | 4年 |
27 |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 高分子材料與工程 | 理科 | 4年 |
28 | 資源與環境工程學院 | 能源與動力工程 | 理科 | 4年 |
29 | 資源與環境工程學院 | 環境工程 | 理科 | 4年 |
30 | 機械與動力工程學院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 理科 | 4年 |
31 | 機械與動力工程學院 | 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 | 理科 | 4年 |
32 | 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 | 自動化 | 理科 | 4年 |
33 | 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理科 | 4年 |
34 | 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 | 軟件工程 | 理科 | 4年 |
35 | 數學學院 | 數學與應用數學 | 理科 | 4年 |
36 | 數學學院 | 信息與計算科學 | 理科 | 4年 |
37 | 物理學院 | 應用物理學 | 理科 | 4年 |
38 | 物理學院 | 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 | 理科 | 4年 |
相關招生信息網址:
學生可通過海峽兩岸招生服務中心網(網址:https://hxla.gatzs.com.cn/)、內地(祖國大陸)高校面向港澳臺地區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www.gatzs.com.cn/)查閱相關招生信息。